第(2/3)页 多年的积累和运用,季凌璇的毛笔字不但写得很快也很好,几十个不认识的字很快就搞定了。 本来楚英奕觉得季凌璇既然不识字,一定也写不好,但是当季凌璇写完第一个字,他就被震惊了。 她的字竟然远胜于大部分人吗?书写的速度竟然比他还快,和普通人比起来的话,人家才写完一个,她就搞定十个字了。 楚英奕看着季凌璇写字,一直到她写完都没有将视线收回,连手头上的事情都忘光了。 但是季凌璇却没有注意到楚英奕正看着她,因为她的字不算大,因此,写完所有的字还剩下一张纸。 看着那张白纸,她脑子里面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一首古诗蹦出来。 迟疑片刻,她还是将白纸铺好,这次并未急着一口气写完,而是非常仔细认真的一个字一个字书写起来。 楚英奕一直盯着季凌璇,见她这副模样也是好奇,悄悄起身无声的来到她的左侧后方。 此刻季凌璇已经在宣纸上写字,写的十分用心,一笔一划的书写: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其实季凌璇知道的古诗很少,除非那种流芳千古的,不然她都不知道。 这首古诗还是当年看了电视,才记住了那一句台词,后来有人在娱乐节目朗诵全文,她才靠着非凡的记忆力记住了。 季凌璇对自己写下的诗句非常满意,刚打算将毛笔放下,但是又好似不满意一般,蘸了点墨,继续在右下角专心描画两个小人。 但是季凌璇根本不懂得画画,唯一懂得就是丁老头的那种小孩子画画方法。 于是,她开始拿着毛笔念念有词,一边被背口诀一边开始画,“丁丁欠我两个蛋,我说三天还……” 很快纸张的右下方就出现了一大一小的两个丁老头小人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