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回忆性陈述时视线往右上方走,张三往左下看。 张三在确认自己有没有背错词。 心理模型构建完毕:心虚,贪婪,恐惧阈值低,一旦利益面临剥夺,立刻崩塌。 突破口:钱。 陆诚抬手向审判长发言。 “审判长,原告方申请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。” “准许。” 陆诚站起身,两手空着,什么文件都没拿,视线直直盯着张三。 张三往后缩了一寸。 “张三。你儿子张磊,上个月在京都三环内全款购入一套两百一十平商品房,总价三百八十万。首付两百万,对吗?” 张三嘴巴张开,音还没出来。 “你名下农商银行账户,三天前,分三笔收到转账共计八十万。汇款方是一家注册在海南的空壳贸易公司。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叫王虎。” “王虎是谁,不用我提醒你吧?” 陆诚没管张三脸色煞白,语速没停。 “那辆军绿色吉普车——左舵还是右舵?” “左……左舵。” “雪地上轮胎印几条?” 张三嘴唇开合了三下。“两……不……四……” “车牌号开头是京字还是冀字?” “我……我离得远看不清……” “看不清车牌,却看清了车里坐的是林雅丽?” 陆诚声音压下去半度。 “大雪天,晚上八点,路灯都结了冰,你在小卖部门口买烟,能看清四十米外一个人的脸?” 张三后背撞在证人席木栏上,汗水从额头往下淌,挂在鼻尖上晃了两下,滴落在夹克前襟。 声音断断续续道。 “我……我真看见了……她就是……那个……” 陆诚右手抬起,掌心重重拍在面前的桌面上。 “砰!” 法庭内回荡着闷响,书记员的笔尖在纸面划出一道长痕。 陆诚声音发沉,字字清晰。 “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五条。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情节严重的,三年以上七年以下。” 张三膝盖在抖。 “你那八十万,是赃款。依据《刑法》第六十四条,犯罪所得一律追缴。你儿子那套房子,查封。你老婆卡里剩的那点钱,冻结。” 陆诚往前迈了半步。 “你今年五十三。判七年出来,六十整。你儿子的房子没了,你老婆跟你离了,你拿什么过?” 张三的腿撑不住了,盖一软,顺着证人席的木栏往下滑,两只手死扒住栏杆顶端。 “我说!我说!” 张三跪在地上,鼻涕眼泪糊了满脸,右手伸出,手指哆哆嗦嗦的指向辩护席方向。 “是他!是李名扬!他给我八十万!让我背那段话!什么军绿色吉普车。 第(2/3)页